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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更名,法律上称为“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因此,房产证上加名或减名后,在法律上该房屋就变更为房屋登记人所有,但具体为共同所有还是按份共有,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看确定。 譬如有协议的按照协议约定处理,没有协议的要考虑双方出资比例,涉及婚姻关系的,要考虑房屋是婚前购买的,还是婚后购买等因素。 1.夫妻之间加名、去名 流程相对简单,携带相关材料办理变更登记即可; 2.夫妻之外的人加名、去名 父母子女间、兄弟姐妹间、情侣间加名、减名可通过买卖、赠与或者继承的方式。 感谢提问,希望您对我的回复进行评价。
你好,分三种情况。 ①从原单位离职,马上入职新单位。新单位可以办理参保,不需要你做额外操作; ②从原单位离职,暂未入职新单位,想自己缴社保的。无论是否是成都户籍,只要未达法定退休年龄,都可参保,线上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四川税务”、“成都税务”、“天府市民云APP”等渠道缴费; ③自己正在缴社保,下月入职新单位。个人无需办理停保手续,新单位可直接办理。 希望我的回复对您有帮助,期待好评,谢谢。
你好,没有资格的女方可以作为共同购买人,一起还贷,但是房产证上不能加名字。等到有资格,才可以加名字。 感谢提问,希望您对我的回复进行评价。
你好,是可以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社保购买者一致,且位于同一区域,同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满两年,个人社保满两年,则有这一区域的购房资格。 希望我的回复对您有帮助,期待好评,谢谢。
1、父母没有成都市购房资格的情况下,只能赠与,可以先赠与1%的份额,剩余99%份额再买卖。 2、父母有成都市购房资格的情况下可以直接买卖。 希望我的回复对您有帮助,期待好评,谢谢。
社保资格购房范围和户口资格购房范围可以叠加。 例如:你在高新南区户口满2年,在锦江区工作且连续购买了超2年单位社保,那么你就具有A+C区的购房资格,可以购买全成都的房子。 麻烦您抽空给个好评,十分感谢。
夫妻名下两套房子,一套位于高新区,是男方婚前全款购入,单独所有,于2015年取得房产证;另一套位于天府新区,2019年12月组合贷款购入,共同所有,未交房。1、如果把男方高新区那套赠予给男方父母,以后再出售,是否满足“满五唯一”不交20%个税和增值税?男方父母在四川省非成都有一套商品住房。2、如果赠予后,夫妻双方再购房可否再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几成?
您好,1、房产赠与给父母税费成本3.1%,不需要父母具有成都市购房资格,父母名下在四川省都没有住宅(非农房),产权证满五年,才是满五唯一。2、购买第三套以上的住房无法使用公积金贷款。 期待您对我的回复给予好评,祝您生活愉快。
离职后社保如何不断缴?
你好,分三种情况。 ①从原单位离职,马上入职新单位。新单位可以办理参保,不需要你做额外操作; ②从原单位离职,暂未入职新单位,想自己缴社保的。无论是否是成都户籍,只要未达法定退休年龄,都可参保,线上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四川税务”、“成都税务”、“天府市民云APP”等渠道缴费; ③自己正在缴社保,下月入职新单位。个人无需办理停保手续,新单位可直接办理。 希望我的回复对您有帮助,期待好评,谢谢。
文心老师,你好,请问夫妻使用公积金贷款是以家庭为单位限定累积两次还是夫妻单方可以分别两次?
公积金贷款家庭累计只能使用两次,只能存续一套,已婚进行公积金贷款会考察双方的征信明细情况进行贷款审批(夫妻双方都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两人一起最高贷款70万元)。 感谢提问,希望您对我的回复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