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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名下两套房子,一套位于高新区,是男方婚前全款购入,单独所有,于2015年取得房产证;另一套位于天府新区,2019年12月组合贷款购入,共同所有,未交房。1、如果把男方高新区那套赠予给男方父母,以后再出售,是否满足“满五唯一”不交20%个税和增值税?男方父母在四川省非成都有一套商品住房。2、如果赠予后,夫妻双方再购房可否再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几成?

131****9270 2021.06.25 分享
69
2021.06.25

文心文心说房总编

您好,1、房产赠与给父母税费成本3.1%,不需要父母具有成都市购房资格,父母名下在四川省都没有住宅(非农房),产权证满五年,才是满五唯一。2、购买第三套以上的住房无法使用公积贷款。 期待您对我的回复给予好评,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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